DB44/ 458-2007
释放可燃物质的烘干室 安全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2007-12-05 实施时间:2008-07-01


烘干室是一种用于将物品进行干燥处理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农业、食品、化工等领域。然而,由于烘干室中常常存在可燃物质,如粮食、木材、煤炭等,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

本标准针对释放可燃物质的烘干室,规定了以下安全技术条件:

1. 烘干室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且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验和验收。

2. 烘干室必须配备可靠的防火、防爆、防烟、防毒等安全设施,如防火门、防火墙、防爆门、排烟设备、通风设备等。

3. 烘干室内必须设置可靠的温度、湿度、氧气浓度等监测装置,以及可靠的报警装置,如温度计、湿度计、氧气浓度计、烟雾探测器、气体报警器等。

4. 烘干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油漆、溶剂、化肥、农药等。

5. 烘干室内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如清洗、润滑、更换易损件等。

6. 烘干室内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等。

7. 烘干室内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如禁止单独作业、禁止无人值守、禁止超负荷运行等。

8. 烘干室内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应急处理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应急通讯等。

9. 烘干室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 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23-2008 建筑物火灾自动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68-2008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0312-2002 建筑物火灾应急疏散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