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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森林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调节城市气候、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等重要作用。为了保证城市森林的生态效益,需要对其进行监测。本标准就城市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的技术要求、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监测报告编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1.技术要求
城市森林生态效益监测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应具备以下技术要求:
(1)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监测数据应准确可靠,监测结果应真实反映城市森林生态效益的情况。
2.监测内容
城市森林生态效益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森林覆盖率、绿地覆盖率、植被覆盖率等指标的监测;
(2)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等环境指标的监测;
(3)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监测,如调节气候、净化空气、保持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等。
3.监测方法
城市森林生态效益监测应采用科学、规范、可操作的方法,包括以下方面:
(1)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
(2)监测点的设置和布局;
(3)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
(4)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价。
4.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
城市森林生态效益监测数据应进行处理和分析,包括以下方面:
(1)数据的整理和归档;
(2)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3)数据的图表展示和解释。
5.监测报告编制
城市森林生态效益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目的和任务;
(2)监测方法和过程;
(3)监测结果和分析;
(4)监测结论和建议。
相关标准:
GB/T 18779-2002 城市绿地
GB/T 18780-2002 城市道路绿化
GB/T 18781-2002 城市广场绿化
GB/T 18782-2002 城市公园绿化
GB/T 18783-2002 城市森林公园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