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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交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网络交易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不便和损失。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行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标准化协会共同制定了DB44/T 1067-2012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一般投诉处理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原则: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处理投诉,及时回应消费者的诉求,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2.投诉处理流程: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受理、调查核实、处理决定、结果通知等环节,确保投诉处理的公正、公开、透明。
3.处理时限: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收到投诉后及时处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需要延长处理时限,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并说明原因和延长的期限。
4.处理结果通知: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处理完投诉后及时通知消费者处理结果,包括处理决定、赔偿方案等。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服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也为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其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相关标准:
GB/T 35273-2017 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
GB/T 33556-2017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GB/T 33557-2017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评价管理规范
GB/T 33558-2017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规范
GB/T 33559-2017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评价结果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