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林是指以自然景观为主体,以人工景观为辅助,具有观赏、游憩、科普、教育等功能的林地。风景林的建设和管理需要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保护、景观塑造、文化传承等原则,同时还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
DB44/T 1435-2014《风景林管护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风景林的分类和等级划分标准;
2. 风景林的规划和建设要求;
3. 风景林的管理和保护要求;
4. 风景林的景观塑造和文化传承要求;
5. 风景林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要求。
其中,风景林的分类和等级划分标准是风景林管理的基础,根据风景林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生态环境、社会效益等因素,将风景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风景林在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风景林的规划和建设要求包括风景林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要求。总体规划应当充分考虑风景林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风景林的定位、功能、布局等内容。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总体规划,具体规划风景林的景观、设施、路网等内容。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风景林的规划要求,采用环保、节能、安全等先进技术和材料。
风景林的管理和保护要求包括风景林的日常管理、保护、监测等方面的要求。日常管理应当包括风景林的巡护、清洁、维护、修缮等内容。保护应当重点保护风景林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文化遗产等资源。监测应当对风景林的生态环境、景观质量、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风景林的景观塑造和文化传承要求包括风景林的景观设计、文化遗产保护、科普教育等方面的要求。景观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风景林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需求等因素,打造具有特色和魅力的景观。文化遗产保护应当重点保护风景林的历史文化遗产、民俗文化等资源。科普教育应当加强对风景林的生态、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
风景林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要求包括风景林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安全管理应当重点防范风景林的火灾、盗窃、游客意外等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应当制定针对不同风险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的及时、有效。应急处置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相关标准
GB/T 1872-2005 森林公园分类与等级
GB/T 1873-2005 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规范
GB/T 1874-2005 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1875-2005 森林公园景观塑造规范
GB/T 1876-2005 森林公园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