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1837-2016
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6-03-22 实施时间:2016-07-01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集装箱制造业作为一个重要的制造业,其VOC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规范集装箱制造业的VOC排放,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国家发布了DB44/ 1837-2016 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VOC排放限值

该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制造业VOC排放的限值。其中,涂料喷涂工艺的VOC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不超过80毫克,其他工艺的VOC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不超过50毫克。

2. VOC排放监测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制造业VOC排放的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具有可靠性、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3. VOC排放监测频次

该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制造业VOC排放的监测频次。监测频次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排放特点进行确定,并且应当不少于每年1次。

4. VOC排放监测记录

该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制造业VOC排放的监测记录。监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且应当保存至少5年。

5. VOC排放数据处理和报告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制造业VOC排放数据的处理和报告要求。企业应当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并且按照规定的格式向环保部门报告。

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地控制集装箱制造业的VOC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健康。

相关标准:
1. GB 30981-2014 汽车涂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测定方法
2. HJ/T 400-2007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控制标准
3. GB 37823-2019 汽车内饰材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测定方法
4. HJ/T 400-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5. GB 18581-2009 建筑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及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