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09-2018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规范
发布时间:2018-01-25 实施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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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开展社会管理活动所产生的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是指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唯一标识的编码,是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利用的基础。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标识编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稳定性、可扩展性、可读性、可管理性等特点。
2. 标识编码的组成要素。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应当包括资源类型、资源所属机构、资源名称、资源版本、资源状态等组成要素。
3. 标识编码的编制规则。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应当按照一定的编制规则进行编制,以保证标识编码的唯一性和稳定性。
4. 标识编码的应用。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应当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利用的各个环节中得到应用,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发布、共享、交换等环节。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编码规范的实施,有利于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可信度,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政府建设。
相关标准:
GB/T 33661-2017 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
GB/T 33662-2017 信息资源元数据规范
GB/T 33663-2017 信息资源目录规范
GB/T 33664-2017 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规范
GB/T 33665-2017 信息资源开放共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