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18-2018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规范
发布时间:2018-03-28 实施时间:2018-06-28
安全生产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规范》标准,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进行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基本要求。包括检查督查的目的、原则、程序、方法、内容等基本要求。
2.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组织管理。包括检查督查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管理要求。
3.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实施。包括检查督查的计划制定、实施、记录、报告等实施要求。
4.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监督管理。包括检查督查的监督管理机制、监督管理程序、监督管理措施等监督管理要求。
该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检查督查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要求检查督查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准确判断安全生产风险,能够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此外,该标准还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检查督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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