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29-2018
室内用净味溶剂型聚氨酯类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发布时间:2018-08-24 实施时间:2018-09-24


随着人们对室内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室内用涂料的环保性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而聚氨酯类涂料因其优异的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室内木器涂料中。然而,聚氨酯类涂料中可能含有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因此,制定一系列有关室内用净味溶剂型聚氨酯类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DB44/T 2129-2018标准规定了室内用净味溶剂型聚氨酯类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法。该标准主要针对以下有害物质进行限制:

1.苯系物质: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等;
2.醛类物质:甲醛、丙酮、乙醛等;
3.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等;
4.有机卤化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

该标准规定了以上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并且对检测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苯系物质的限量要求最为严格,苯的限量要求为0.05mg/L,其他苯系物质的限量要求为0.5mg/L。醛类物质的限量要求为0.1mg/L,重金属的限量要求为0.1mg/kg,有机卤化物的限量要求为0.1mg/L。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检测方法,包括样品的采集、制备、检测仪器的选择和操作方法等。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保证涂料质量和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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