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33-2018
政务公开 目录编制指南
发布时间:2018-09-30 实施时间:2018-10-30


政务公开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行为。政务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民主制度建设和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政务公开目录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基础和前提。

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南是为了规范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而制定的标准。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目录编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 目录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3. 目录编制的内容和格式;
4. 目录编制的审核和发布;
5. 目录编制的管理和监督。

目录编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分类管理、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等。目录编制的程序和方法包括:确定编制范围、明确编制任务、收集整理信息、制定编制方案、编制目录、审核发布等。目录编制的内容和格式包括:目录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目录结构、目录条目等。目录编制的审核和发布包括:内部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审批发布等。目录编制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责任分工、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等。

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南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和沟通,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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