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39.2-2018
气象灾害防御 第2部分:重点单位管理
发布时间:2018-12-18 实施时间:2019-02-18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气象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其中就包括了DB44/T 2139.2-2018《气象灾害防御 第2部分:重点单位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重点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交通运输、电力通信、金融保险、文化娱乐、旅游餐饮等。本标准规定了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的基本要求、组织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应急预案、演练、考核评估、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基本要求
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加强应急演练和考核评估,及时报送气象灾害信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重点单位应当设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程序
重点单位应当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程序,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应急预案
重点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人员组织等内容,确保在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五、演练
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考核评估
重点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工作水平。

七、信息报送
重点单位应当及时向上级气象部门报送气象灾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八、档案管理
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相关标准
GB/T 30960-2014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GB/T 30961-2014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规范
GB/T 30962-2014 气象灾害应急物资储备规范
GB/T 30963-2014 气象灾害应急人员组织规范
GB/T 30964-2014 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