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91-2019
石材生产企业废水循环利用规范
发布时间:2019-09-09 实施时间:2019-12-01


石材生产企业是一种典型的水污染源,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如果不加以处理和利用,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为了促进石材生产企业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制定了《石材生产企业废水循环利用规范》(DB44/T 2191-2019)。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废水的收集和处理要求

石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废水收集系统,并对废水进行处理,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废水处理应当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方法,以确保废水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废水循环利用要求

石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废水进行循环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应当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以确保循环利用后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3. 废水循环利用的安全要求

石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废水循环利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废水循环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废水循环利用的设备和管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4. 废水循环利用的监测要求

石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废水循环利用的监测系统,对循环利用后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应当包括水质指标、水量、循环利用率等方面,以确保循环利用后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5. 废水循环利用的管理要求

石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废水循环利用的管理制度,对废水循环利用过程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应当包括废水收集、处理、循环利用等方面,以确保废水循环利用的顺利进行。

相关标准
- GB 3096-2008 城市污水排放标准
-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 5084-2005 工业企业水污染控制标准
- GB 18597-2001 污水再生利用水质
- HJ 2002-2013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