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13/T 4-2019
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9-10-14 实施时间:2019-11-14
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
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目的、术语和定义等。
二、基本要求
规定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建设程序、建设资金等。
三、建设管理
规定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建设单位的资质要求、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建设项目的监理和验收等。
四、建设质量
规定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质量的具体要求,包括建设项目的设计要求、建设项目的施工要求、建设项目的验收标准等。
五、运行管理
规定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运行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设施的维护保养、设施的安全管理、设施的节能环保等。
六、监督检查
规定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要求,包括建设单位的自查自纠、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社会公众的监督等。
七、附则
规定了本标准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等。
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公共服务需求,促进城乡社区协调发展。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城市规划公共设施规划导则
GB/T 50379-2019 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导则
GB/T 50380-2019 城市规划公共设施管理规范
GB/T 50381-2019 城市规划公共设施评价导则
GB/T 50382-2019 城市规划公共设施监测评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