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13/T 7-2019
地理标志产品 罗浮山大米
发布时间:2019-12-26 实施时间:202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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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山大米是指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境内种植、收获、加工的大米。罗浮山大米以其粒饱满、米质细嫩、口感香甜、营养丰富而著称,是福建省的地理标志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罗浮山大米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品种、生产、加工、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志使用等要求。
一、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罗浮山大米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包括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境内的罗浮山地区。
二、品种
罗浮山大米的品种应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选育的罗浮山优质稻种。
三、生产
1. 罗浮山大米的种植应在罗浮山地区进行,种植面积不得少于100亩。
2. 罗浮山大米的种植应遵循科学种植、绿色种植的原则,不得使用化学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
3. 罗浮山大米的收获应在成熟期内进行,不得过早或过晚收割。
4. 罗浮山大米的加工应采用传统工艺,不得添加任何化学物质。
四、质量要求
1. 外观要求:米粒饱满、色泽自然、无杂质。
2. 品质要求:米质细嫩、口感香甜、营养丰富。
3. 检测指标:水分、杂质、不完善粒、脂肪酸值、蛋白质含量等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检验方法
罗浮山大米的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六、标志使用
1. 罗浮山大米的地理标志标志为“罗浮山大米”。
2. 罗浮山大米的地理标志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T 17235-2008 地理标志产品 通则
GB/T 18743-2002 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规范
GB/T 19188-2003 地理标志产品 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GB/T 22733-2008 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标志
GB/T 23331-2009 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质量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