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0.27-2019
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27部分:燃气系统
发布时间:2019-12-24 实施时间:2020-02-10
燃气系统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时也是安全隐患较大的设施之一。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恐怖袭击等事件的发生,本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要求和防范措施。
首先,本标准要求燃气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同时,要求燃气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等关键部位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本标准要求燃气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同时,要求燃气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
除此之外,本标准还要求燃气系统应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安全巡查、设置安全防护区域等,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同时,要求燃气系统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总之,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燃气系统的反恐怖防范管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认真遵守本标准的要求,加强燃气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
GB 50156-2012 城市燃气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31-2012 城市燃气输配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7820-2012 城市燃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