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4-2020
轨道交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学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0-02-21 实施时间:2020-03-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的人流量大、密度高,卫生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为了保障公众健康,提高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制定了DB4403/T 44-2020轨道交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学评价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规定了轨道交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的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等基本要求。
2.评价方法:包括现场调查、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等评价方法,以及评价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
3.评价指标:根据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的特点,制定了适用的评价指标,包括空气质量、噪声、灰尘、细菌、病毒等方面。
4.评价结果的判定标准:根据评价指标的检测结果,制定了评价结果的判定标准,包括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提高公众健康水平。同时,也可以为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297-1996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测量规范
GB/T 18883-201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4684-2011 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T 27630-2011 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物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