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64-2020
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规范
发布时间:2020-05-06 实施时间:2020-06-01
水质净化厂是为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而建设的重要设施,其出水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因此,对水质净化厂出水的水质指标和监测方法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规定了水质净化厂出水的水质指标,包括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pH值、浊度、色度、余氯等指标。其中,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等指标是反映水体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需要严格控制。pH值、浊度、色度、余氯等指标则是反映水质的物理性质和卫生安全性的指标,也需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本标准还规定了水质净化厂出水的监测方法和要求。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样品处理、分析方法等。要求监测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测要求包括监测频次、监测点位、监测记录等,要求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日一次,监测点位覆盖水质净化厂出水的各个环节,监测记录要详细、准确、完整。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水质净化厂出水的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相关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8920-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GB/T 14848-2017 水质监测规范
GB/T 17219-1998 水质样品采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