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59-2020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10 实施时间:2020-05-01


一、一般要求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2.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管理,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环境卫生规定。
4.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卫生质量。

二、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卫生标准和规定。
2.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应达到以下要求:
(1)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家具、设备等应保持清洁、整洁、无污渍、无尘土、无异味。
(2)公共区域内应保持空气流通,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
(3)公共区域内应保持垃圾分类,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垃圾应及时清理,垃圾桶应定期清洗消毒。
(4)公共区域内应保持卫生间清洁、整洁、无异味,卫生间内应配备洗手液、手纸、干手器等卫生用品。
(5)公共区域内应保持消防设施清洁、完好、无遮挡。

三、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管理,确保卫生质量。
2.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环境卫生规定。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卫生质量。
4.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5.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卫生质量。

相关标准
GB/T 18883-2002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T 19633-201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T 25901-2010公共场所卫生服务规范
GB/T 27931-2011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规范
GB/T 27932-2011公共场所卫生设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