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大米是指在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岚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城县、临县、柳林县、石楼县、离石区、汾阳市等地区种植的优质稻谷,经过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的大米。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是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连山大米产品。
一、品种要求
1.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应选用优质稻谷,品种以本地区传统优良品种为主。
2.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稻谷,不得使用转基因稻谷。
二、质量要求
1.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外观应整齐、饱满、色泽自然、无杂质。
2.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米粒完整、饱满、质地松软、口感细腻、有香味。
3.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水分含量不得高于14.5%。
4.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储存期限为12个月。
三、加工要求
1.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加工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使用任何有害物质。
2.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加工应采用传统工艺,不得使用任何化学添加剂。
四、包装要求
1.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任何有害物质。
2.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标志要求
1.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标志中应包含“连山大米”字样。
2.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志应在产品包装上醒目位置标注。
六、检验要求
1.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检验应符合国家标准。
2.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检验应由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机构进行。
七、管理要求
1.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 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相关标准
GB/T 17891-1999 地理标志产品分类与代码
GB/T 18779-2002 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规定
GB/T 18780-2002 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GB/T 18781-2002 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机构
GB/T 18782-2002 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使用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