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14/T 6-2020
地理标志产品 蕉岭绿茶
发布时间:2020-09-25 实施时间:2020-10-25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蕉岭绿茶的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认证。

二、标准规定
2.1 品种要求
蕉岭绿茶的品种应为茶树科茶属的乌龙种,以“肉桂”、“水仙”、“金萱”等品种为主。

2.2 生长环境要求
蕉岭绿茶应在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区生长,气候宜凉爽湿润,年平均气温在18℃左右,年降雨量在1500毫米以上。

2.3 采摘要求
蕉岭绿茶的采摘应在清晨或傍晚进行,采摘时应选择嫩芽,芽长不超过3厘米,芽叶比例为1:1.5。

2.4 加工要求
蕉岭绿茶的加工应采用传统工艺,包括杀青、揉捻、发酵、烘干等环节。其中,杀青应采用炭火杀青,揉捻应轻揉轻捻,发酵应控制在2-3小时,烘干应采用木炭烘干。

2.5 质量要求
蕉岭绿茶的外形应紧结匀整,色泽翠绿,香气清幽,滋味鲜爽,汤色清澈明亮,叶底嫩绿柔软。其中,外形、色泽、香气、滋味、叶底等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

2.6 包装要求
蕉岭绿茶的包装应采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包装规格应为250克、500克、1000克等。

2.7 标志要求
蕉岭绿茶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蕉岭绿茶”字样和“地理标志产品”字样,标志应清晰、醒目、不易褪色。

三、检验要求
3.1 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蕉岭绿茶的生产、加工、包装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3.2 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资质,对蕉岭绿茶的外形、色泽、香气、滋味、叶底等指标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四、认证要求
4.1 蕉岭绿茶的生产企业应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申请地理标志产品认证,通过认证后方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

4.2 认证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认证能力和资质,对蕉岭绿茶的生产、加工、包装等环节进行审核,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580-2017 地理标志产品 通用规范
GB/T 18756-2017 茶叶 评定方法
GB/T 22292-2008 茶叶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3762-2009 茶叶质量安全标准
GB/T 23763-2009 茶叶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