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139-2021
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1-01-15 实施时间:2021-01-20


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评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即在研发和标准化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平、较好实践经验和成果的企业。

二、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包括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管理、标准化工作成果、标准化质量、标准化创新、标准化应用、标准化宣传等六个方面,共计30个具体指标。

三、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量评价占60%,定性评价占40%。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申报、初审、现场评审、终审和公示等环节。评价机构应当按照评价程序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五、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被评价企业,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参加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依据。

相关标准
1.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4. GB/T 29490-2013 企业技术创新管理规范
5. GB/T 27922-2011 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