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05.12-2021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12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1-06-23 实施时间:2021-08-01


中小学、幼儿园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未来人才的摇篮。然而,由于学校人员众多、学生年龄较小、管理难度大等原因,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为了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DB4401/T 105.12-2021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管理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技术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如安全门、监控设备、报警器等,确保校园安全。

4.应急预案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其他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加强对校外人员的管理,建立校园安全档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等。

通过实施DB4401/T 105.12-2021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
GB/T 28000-201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GB/T 27922-2011安全生产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