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设计、施工、验收和日常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电动自行车:指以电池或蓄电池为动力源,以电动机为动力的两轮、三轮或四轮车辆。
2.2 停放充电场所:指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停放和充电服务的场所。
2.3 消防安全:指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和管理。
2.4 消防设施:指用于预防火灾、控制火灾和灭火的设备、器材和系统。
2.5 消防管理:指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活动。
三、场所选址
3.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选址在交通便利、消防通道畅通、周边环境安全的地方。
3.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源。
3.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明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等位置。
四、建筑设计
4.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要求。
4.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通道内不得存放杂物。
4.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种类和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4.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疏散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通道内不得存放杂物。
五、消防设施
5.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报警器宜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和消防通道口。
5.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手动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种类和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5.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保证在停电或火灾等情况下,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六、消防管理
6.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
6.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6.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2013 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规范
GB 18451.1-2015 建筑物火灾风险评估 第1部分: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