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进口冷链食品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对于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也越来越重要。为了保障进口冷链食品的质量安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标准制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用规范。
1. 基本要求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证照。同时,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能够为进口冷链食品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监管服务。
2. 设施设备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应当具备完善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冷库、保鲜库、货架、叉车、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满足进口冷链食品的存储、保鲜、运输、监管等要求。
3. 管理制度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库管理、库存管理、温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的质量安全和监管效果。
4. 操作规程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库操作、库存管理、温度监测、质量检验、安全防范等。操作规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的质量安全和监管效果。
5. 安全卫生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应当具备良好的安全卫生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虫等。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的卫生安全。
6. 环境保护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良好的环境保护条件。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的环境安全。
相关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2部分:肉、禽肉和肉制品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3部分:水产品
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4部分:乳及乳制品
GB 478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5部分:蛋及蛋制品
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10部分:食品中大肠菌群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