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03-2021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01 实施时间:2022-01-01


港口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贸易的重要通道。然而,气象灾害对港口的影响不容忽视。为了保障港口的安全运营,必须加强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本标准旨在规范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基本要求
1.1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2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具有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和全面性,能够满足港口的实际需求。
1.3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包括气象预报、气象监测、信息发布等,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服务内容
2.1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包括气象预警、气象监测、气象信息发布等内容。
2.2 气象预警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包括台风、暴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
2.3 气象监测应当全面、准确地开展,包括气象观测、气象雷达、卫星云图等监测手段。
2.4 气象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包括气象预报、气象实况、气象预警等信息。

3.服务流程
3.1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包括气象预警发布、气象监测、气象信息发布等环节。
3.2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气象灾害事件。

4.服务标准
4.1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2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5.服务评价
5.1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5.2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应当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意见。

相关标准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DB11/T 203-2021 港口安全管理规范
- DB12/T 203-2021 港口环境保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