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374-2022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建设运行规范
发布时间:2022-07-11 实施时间:2022-10-1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服务。

二、术语和定义
2.1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
提供气象服务的机构,包括气象观测、预报、预警、气象科普等服务。

2.2 气象观测
对大气环境进行定量观测和记录,包括气象要素、气象现象、气象灾害等。

2.3 气象预报
根据气象观测资料和气象模型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天气变化趋势和气象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2.4 气象预警
对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气象灾害进行预警,提醒公众采取措施防范。

2.5 气象科普
向公众普及气象知识,提高公众气象科学素质。

三、建设要求
3.1 建设目标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应当建设成为提供气象服务、服务对象广泛、服务质量高、服务效益显著的综合性服务机构。

3.2 建设内容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应当建设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系统、气象预警系统、气象科普宣传系统等。

3.3 建设标准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气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四、运行要求
4.1 运行管理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服务质量。

4.2 运行设备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气象规范和标准的气象观测设备、气象预报设备、气象预警设备等。

4.3 运行人员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应当配备专业的气象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气象知识和技能。

五、服务要求
5.1 服务对象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应当服务于本地区的公众、农业、交通、旅游等行业。

5.2 服务内容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应当提供气象观测、气象预报、气象预警、气象科普等服务。

5.3 服务质量
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应当保证服务质量,及时准确地提供气象服务。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7724-2015 数据质量管理与评价
GB/T 18916-2012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