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41-202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2-07-01 实施时间:2022-08-0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监测是指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量或定性监测,以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和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趋势,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监测的单位和个人。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6157-2012《职业病防治术语》相同。

2.监测对象
2.1 监测对象应包括工作场所内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粉尘、噪声、振动等。
2.2 监测对象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频次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工作场所的特点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等因素确定。

3.监测方法
3.1 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特性和监测目的确定,应选择准确、可靠、科学的监测方法。
3.2 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如无相关标准,应参照国际标准或行业规范进行监测。
3.3 监测方法应在监测前进行验证,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监测程序
4.1 监测程序应包括监测计划、监测实施、监测结果分析和监测报告编制等环节。
4.2 监测计划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应包括监测对象、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等内容。
4.3 监测实施应按照监测计划进行,应保证监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4 监测结果分析应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和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趋势。
4.5 监测报告编制应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对象、监测方法、监测结果、评价和建议等内容。

5.质量控制
5.1 监测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2 质量控制应包括监测仪器的校准、质量保证样品的使用、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等环节。
5.3 监测过程中应记录监测仪器的校准、质量保证样品的使用、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等信息,以备查证。

6.安全措施
6.1 监测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监测仪器的安全。
6.2 监测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监测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职业病防治术语
GBZ/T 229.1-2018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Z/T 229.2-2018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规范
GBZ/T 229.3-2018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技术规范
GBZ/T 229.4-2018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