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6/T 20-2022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12 实施时间:2022-12-12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和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运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微型消防站是必不可少的。本标准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1. 建设要求
1.1 建设地点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应建设在车站、车辆段、车辆停车库等场所,距离车站、车辆段、车辆停车库不得超过500米。
1.2 建设面积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的建设面积应根据车站、车辆段、车辆停车库的规模和消防站的功能需求确定,一般不得小于50平方米。
1.3 建设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1.4 建设资金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资金应由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自行承担,也可以通过政府投资、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

2. 设计原则
2.1 安全性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的设计应以安全为第一原则,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2 实用性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的设计应以实用为原则,根据车站、车辆段、车辆停车库的实际情况和消防站的功能需求确定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布局。
2.3 经济性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的设计应以经济合理为原则,尽量减少建设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管理效率。

3. 设备配置
3.1 消防设备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应配置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水泵、消防栓等消防设备,确保能够有效地进行初期灭火和应急处置。
3.2 通讯设备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应配置电话、对讲机、无线电等通讯设备,确保与车站、车辆段、车辆停车库等部门的联络畅通。
3.3 应急照明设备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应配置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停电等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4. 管理要求
4.1 管理机构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4.2 管理制度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检修、保养、维修等方面的规定。
4.3 培训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置技能。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2013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物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7945-2010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计规范
GB 50456-2018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