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411-2023
退塘还林区红树林生境恢复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23-01-28 实施时间:2023-04-28


退塘还林是指将原本用于养殖的塘地恢复成为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过程。退塘还林区红树林生境恢复是指在退塘还林区内,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功能,保护和利用红树林资源,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退塘还林区红树林生境恢复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

1. 技术要求
1.1 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应遵循生态学原理,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1.2 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应遵循生态工程学原理,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发展。
1.3 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应遵循生态经济学原理,实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 工程设计
2.1 工程设计应根据退塘还林区的地形、土壤、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确定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目标和措施。
2.2 工程设计应根据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特点,确定适宜的植物种类和数量,保证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2.3 工程设计应根据红树林生态系统的需求,确定适宜的水文条件和土壤条件,保证生态系统的生长和发展。

3. 施工
3.1 施工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保证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发展。
3.2 施工应注意保护现有的生态系统,避免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污染。
3.3 施工应注意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避免对生态系统的单一化和不稳定化。

4. 监理
4.1 监理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发展。
4.2 监理应注意保护现有的生态系统,避免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污染。
4.3 监理应注意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避免对生态系统的单一化和不稳定化。

5. 验收
5.1 验收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对施工成果进行检查和评估,保证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发展。
5.2 验收应注意保护现有的生态系统,避免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污染。
5.3 验收应注意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避免对生态系统的单一化和不稳定化。

相关标准
GB/T 1872-2005 森林生态系统分类与分级
GB/T 1873-2005 森林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
GB/T 1874-2005 森林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
GB/T 1875-2005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管理
GB/T 1876-2005 森林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