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86-2003
白肋烟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3-09-15 实施时间:2003-12-01


白肋烟是一种高档烟草,其生产技术要求较高。本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

1. 原料的选择
白肋烟的原料应选用优质烟叶,烟叶应具有良好的外观、色泽、香气和口感。烟叶的含水率应控制在12%~14%之间,烟叶的杂质含量应小于1%。

2. 加工
白肋烟的加工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包括烘烤、发酵、卷烟等环节。烘烤应控制在70℃~80℃之间,发酵应控制在25℃~30℃之间,卷烟应采用机械化生产线进行生产。

3. 贮存
白肋烟的贮存应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进行,贮存温度应控制在20℃~25℃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0%~70%之间。贮存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6个月。

4. 包装
白肋烟的包装应采用无异味、无毒害的材料进行,包装应密封、防潮、防震、防晒。包装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 检验
白肋烟的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原料检验、加工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等。检验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666-2005 烟草制品卷烟包装标志
GB/T 19667-2005 烟草制品卷烟包装
GB/T 19668-2005 烟草制品卷烟包装材料
GB/T 19669-2005 烟草制品卷烟包装印刷
GB/T 19670-2005 烟草制品卷烟包装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