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469-2009
苎麻脱胶精干麻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发布时间:2009-05-14 实施时间:20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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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苎麻脱胶精干麻生产企业。
二、术语和定义
2.1 苎麻脱胶
指将苎麻浸泡在碱液中,使得苎麻中的木质素、半纤维素等物质被分解,从而使得苎麻纤维得以脱胶。
2.2 精干麻
指将脱胶后的苎麻纤维进行清洗、烘干等处理,使得苎麻纤维达到一定的干燥度和纯度。
2.3 单位产品能耗
指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能源总量。
2.4 能耗限额
指单位产品能耗的上限值。
三、能耗限额要求
3.1 苎麻脱胶能耗限额
苎麻脱胶能耗限额为每吨苎麻脱胶不超过3000千瓦时。
3.2 精干麻能耗限额
精干麻能耗限额为每吨精干麻不超过2000千瓦时。
四、检测方法
4.1 苎麻脱胶能耗检测方法
苎麻脱胶能耗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纺织工业能耗检测方法》(GB/T 2918-2018)的要求。
4.2 精干麻能耗检测方法
精干麻能耗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纺织工业能耗检测方法》(GB/T 2918-2018)的要求。
五、质量控制要求
5.1 苎麻脱胶质量控制要求
苎麻脱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苎麻脱胶》(GB/T 2677.1-2017)的要求。
5.2 精干麻质量控制要求
精干麻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苎麻精干麻》(GB/T 2677.2-2017)的要求。
相关标准:
1. GB/T 2677.1-2017 苎麻脱胶
2. GB/T 2677.2-2017 苎麻精干麻
3. GB/T 2918-2018 纺织工业能耗检测方法
4. DB43/T 470-2009 苎麻脱胶精干麻单位产品水耗限额
5. DB43/T 471-2009 苎麻脱胶精干麻单位产品化学品使用量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