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707-2012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隔离规范
发布时间:2012-07-24 实施时间:2012-12-10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为了保障引进乳用种用动物的健康和安全,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本标准制定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隔离的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的检疫隔离工作。

二、检疫隔离场所
检疫隔离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场所应当位于无疫区或者低疫区;
2. 场所应当具备完善的隔离设施和管理制度;
3. 场所应当具备完善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
4. 场所应当具备完善的饲养设施和管理制度;
5. 场所应当具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和医疗制度。

三、检疫隔离期限
检疫隔离期限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乳用种用动物应当在检疫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限为30天;
2. 观察期间,应当进行疫病检测和疫苗接种;
3. 观察期满后,应当进行疫病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方可放行。

四、检疫隔离管理
检疫隔离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检疫隔离场所应当设立专人管理;
2. 检疫隔离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制度;
3. 检疫隔离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4. 检疫隔离场所应当定期进行疫病检测。

五、处置措施
如果在检疫隔离期间发现乳用种用动物患有疫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相关标准:
GB/T 14233.1-2008 动物实验室通用要求
GB/T 14233.2-2005 动物实验室建筑与设施通用要求
GB/T 14233.3-2005 动物实验室动物管理通用要求
GB/T 14233.4-2005 动物实验室实验操作通用要求
GB/T 14233.5-2005 动物实验室安全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