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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锰、铅、镉等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定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锰、铅、镉在线监测系统
指对污染源排放废水中锰、铅、镉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的系统。
2.2 检测点
指污染源排放废水中设置的监测点。
2.3 检测参数
指锰、铅、镉等污染物的浓度、流量等参数。
2.4 报警参数
指锰、铅、镉等污染物的浓度、流量等参数超过规定值时发出的报警信号。
三、技术要求
3.1 性能指标
(1)测量范围:锰0~10mg/L,铅0~5mg/L,镉0~1mg/L;
(2)测量误差:锰±5%,铅±5%,镉±5%;
(3)响应时间:锰≤5min,铅≤5min,镉≤5min;
(4)重复性:锰≤5%,铅≤5%,镉≤5%。
3.2 安装要求
(1)检测点应设置在污染源排放口处;
(2)检测点应设置在废水流量稳定的位置;
(3)检测点应设置在废水流速不大于1m/s的位置。
3.3 调试要求
(1)系统应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调试;
(2)系统应进行零点、满量程校准;
(3)系统应进行灵敏度测试。
3.4 运行维护要求
(1)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
(2)系统应定期进行校准;
(3)系统应定期更换消耗品。
3.5 数据处理要求
(1)系统应能够实时显示监测数据;
(2)系统应能够存储监测数据;
(3)系统应能够生成监测报告。
3.6 报警要求
(1)系统应能够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系统应能够自动记录报警事件。
3.7 记录要求
(1)系统应能够记录监测数据;
(2)系统应能够记录维护记录;
(3)系统应能够记录报警事件。
3.8 检定要求
(1)系统应定期进行检定;
(2)检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标志和标识
(1)系统应标明生产厂家、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
(2)系统应标明检测点编号、检测参数、报警参数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GB/T 17215.321-2008 工业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第3部分: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GB/T 17215.322-2008 工业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第3部分:有机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GB/T 17215.323-2008 工业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第3部分:氨氮自动监测系统
GB/T 17215.324-2008 工业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第3部分:总磷、总氮自动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