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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脊椎动物标本是研究野生动物生态、行为、形态等方面的重要工具,也是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野生脊椎动物标本的质量和保存,制定了本标准。
1.技术要求
1.1 标本制作前,应对标本进行记录,包括标本的物种、性别、年龄、采集时间、采集地点等信息。
1.2 标本制作应在野外进行,尽量减少标本运输过程中的损伤。
1.3 标本制作应遵循“先取内脏,后制外形”的原则,确保标本内部清洁干燥。
1.4 标本制作应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如乙醇、甲醛等。
1.5 标本制作应遵循“不浪费、不滥杀”的原则,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2.制作流程
2.1 标本制作前,应对标本进行记录,包括标本的物种、性别、年龄、采集时间、采集地点等信息。
2.2 标本制作应在野外进行,尽量减少标本运输过程中的损伤。
2.3 标本制作应遵循“先取内脏,后制外形”的原则,确保标本内部清洁干燥。
2.4 标本制作应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如乙醇、甲醛等。
2.5 标本制作应遵循“不浪费、不滥杀”的原则,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3.标本保存
3.1 标本应保存在干燥、通风、防虫、防潮的环境中。
3.2 标本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如发现标本有损坏或变质,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3 标本应分类、编号、标识,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标本标识
4.1 标本标识应包括标本的物种、性别、年龄、采集时间、采集地点等信息。
4.2 标本标识应清晰、易读、不易脱落。
4.3 标本标识应与标本保存在一起,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
GB/T 14233.1-2008 环境试验 第1部分:通用和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