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本标准旨在规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的编制,保障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包括编制的目的、原则、程序、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其中,编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编制的原则是科学性、可行性、综合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编制的程序包括前期调查、方案设计、方案评审、方案修改和方案报批等环节;编制的组织和管理包括方案编制机构的组织和管理、方案编制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本标准还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编制的内容要求,包括矿山地质环境基础资料、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措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矿山地质环境基础资料包括矿山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资料;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价、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等方面的内容;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措施包括矿山开采的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生态修复措施等方面的内容;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管理包括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监测数据管理、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还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编制的技术标准,包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技术标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最后,本标准还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的验收评估,包括方案编制的验收和方案实施的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标准
GB/T 19212-2011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19213-2011 矿山环境保护技术导则
GB/T 19214-2011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导则
GB/T 19215-2011 矿山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GB/T 19216-2011 矿山环境管理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