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689-2019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9-11-27 实施时间:2020-01-27


不动产登记是指对不动产权利状况进行登记,以确定不动产权利的种类、内容、范围和效力,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册上记载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是保障不动产权利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不动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档案管理流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措施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档案管理的目的、原则、范围、分类、保管期限等;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归档、借阅、销毁等;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等;档案管理措施包括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安全措施、保密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构等单位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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