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263-2020
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0-07-01 实施时间:2020-10-01


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为了规范档案工作的建设和评价,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国家档案局制定了《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档案资源的建设和利用、档案工作的技术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2. 档案工作评价的基本原则。包括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原则。

3. 档案工作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包括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档案资源的建设和利用、档案工作的技术保障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和方法。

4. 档案工作评价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评价的程序、评价人员的资格要求、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提交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档案工作的建设和评价,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5834-2011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GB/T 15835-2011 档案馆建筑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15836-2011 档案馆设备与环境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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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838-2011 档案馆信息化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