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建筑施工、拆除、改建、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混凝土、砖瓦、钢筋、木材、沙土等。建筑垃圾的处理一直是一个难题,传统的处理方式是填埋或焚烧,但这些方式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处理方式。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是指通过对建筑垃圾进行破碎、筛分、洗涤等处理后得到的可再生利用的物料。再生集料可以用于生产水泥稳定混合料,用于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基础层的建设。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水泥稳定混合料的生产和使用。该混合料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 混合料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保证混合料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2. 混合料的再生集料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保证混合料的力学性能和稳定性。
3. 混合料的水泥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保证混合料的强度和稳定性。
4. 混合料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保证混合料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5. 混合料的粒径分布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保证混合料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6. 混合料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保证混合料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7. 混合料的抗渗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保证混合料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8. 混合料的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保证混合料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本标准还规定了混合料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相关标准
GB/T 25177-201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GB/T 25176-201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技术要求
GB/T 25175-201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试验方法
GB/T 25174-201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检验规则和标志
GB/T 25173-201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包装、运输、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