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886-2020
森林旅游示范市县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0-12-29 实施时间:2021-03-29


森林旅游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主要旅游资源的旅游活动。随着人们对自然环境和健康生活的追求,森林旅游已成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动森林旅游的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DB43/T 1886-2020 森林旅游示范市县评价规范,以规范示范市县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提升示范市县的综合竞争力。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指标体系。该标准制定了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森林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质量、旅游环境保护、旅游市场开发和管理水平等六个方面的指标。

2.评价方法。该标准规定了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的评价方法,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种方法。其中,定量评价主要采用统计分析和指标加权平均法,定性评价主要采用专家评价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3.评价标准。该标准制定了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的评价标准,包括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和良好为达到示范市县的标准,一般为达到基本要求的标准,不合格为未达到基本要求的标准。

4.评价程序。该标准规定了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的评价程序,包括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和评定等环节。其中,申报环节是示范市县主动申报,初审环节是对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复审环节是对初审合格的示范市县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价,公示环节是对复审合格的示范市县进行公示,评定环节是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示范市县进行评定。

5.评价结果。该标准规定了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的评价结果,包括评价等级、评价报告和评价证书等。其中,评价等级是根据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确定的,评价报告是对评价过程和结果的详细说明,评价证书是对评价结果的正式认定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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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498-2010 森林旅游区规划设计规范
GB/T 15499-2010 森林旅游区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15500-2010 森林旅游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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