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是儿童在家庭外接受照顾和教育的重要场所,其室内环境质量对儿童的健康和成长至关重要。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托幼机构的服务质量,国家制定了《托幼机构室内环境质量要求》标准。
空气质量要求
托幼机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的要求,其中包括以下指标:
1.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000ppm;
2. 甲醛浓度不超过0.08mg/m³;
3. 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不超过0.5mg/m³;
4. PM2.5浓度不超过75μg/m³。
噪声要求
托幼机构室内噪声应符合《建筑噪声环境质量标准》(GB/T 3096-2015)的要求,其中包括以下指标:
1. 室内噪声不超过40dB(A);
2. 室外噪声不超过50dB(A)。
照明要求
托幼机构室内照明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要求,其中包括以下指标:
1. 室内照度不低于200lx;
2. 照明色温应在4000K-5000K之间;
3. 照明均匀度不低于0.7。
温度和湿度要求
托幼机构室内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冬季室温不低于18℃,夏季室温不高于28℃;
2. 冬季相对湿度不低于30%,夏季相对湿度不高于60%。
通风要求
托幼机构室内通风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室内空气应保持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2. 室内应设置合适的通风设施,如新风系统、排风扇等。
相关标准
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2. 《建筑噪声环境质量标准》(GB/T 3096-2015)
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4. 《儿童用品安全技术规范》(GB 28007-2011)
5. 《儿童玩具安全》(GB 667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