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安全威胁日益增多,党政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治安反恐工作。为此,本标准制定了党政机关治安反恐防范要求,以确保党政机关的安全稳定。
一、基本要求
1.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治安反恐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安全情况。
二、组织管理
1.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治安反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部门,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加强安全管理。
3.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防范
1.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包括物理防范、技术防范和人员防范等方面。
2.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建立健全进出登记制度,确保进出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3.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重要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场所和设施的安全。
4.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防范,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
四、应急处置
1.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安全情况。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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