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是指为满足乡镇居民文化需求,提供文化服务、文化产品、文化信息、文化咨询、文化交流等综合性文化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本标准适用于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服务管理。
一、建设规范
1. 建设位置: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建设在乡镇中心地带或人口密集区域,交通便利,周边环境优美。
2. 建设面积: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建议不少于1000平方米。
3. 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建筑设计应注重文化特色和环保节能。
4. 建设设施: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配备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室、文化展示室、文艺演出厅、文化创意产业展示区等设施,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文化需求的居民。
二、服务规范
1. 服务宗旨: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是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文化事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文化服务。
2. 服务内容: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提供图书借阅、阅读、文艺演出、文化展览、文化咨询、文化交流等服务,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文化需求的居民。
3. 服务标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制定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4. 服务人员: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配备专业的服务人员,提供专业的文化服务和文化咨询。
5. 服务安全: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安全,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管理规范
1. 组织架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
2. 管理制度: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3. 财务管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
4. 信息化建设: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5. 培训管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相关标准
GB/T 3324-2019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GB/T 3325-2019 文化馆服务规范
GB/T 3326-2019 博物馆服务规范
GB/T 3327-2019 文化中心服务规范
GB/T 3328-2019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