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的基本要求、方法和步骤,适用于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的质量控制与评估。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气象观测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规范》(GB/T 19001-2015)相同。
三、基本要求
1.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应当准确、可靠、一致。
2.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法进行观测。
3.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和报送。
4.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和报送。
5.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
四、数据质量控制
1.数据质量控制的目的是保证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2.数据质量控制应当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报告等环节。
3.数据质量控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包括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的控制。
4.数据质量控制应当及时、准确地发现和纠正数据异常和错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数据评估
1.数据评估的目的是评估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2.数据评估应当包括数据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和数据报告等环节。
3.数据评估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包括数据的可靠性、精度、稳定性、一致性和可比性等方面的评估。
4.数据评估应当及时、准确地发现和纠正数据异常和错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数据报告
1.数据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包括数据的时间、地点、方法、要素、质量控制和评估等方面的信息。
2.数据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农业小气候站气象观测数据的真实情况,为农业气象服务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七、附则
1.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标准由国家农业气象中心负责解释。
3.本标准未尽事宜,参照《气象观测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规范》(GB/T 19001-2015)执行。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5 气象观测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规范
GB/T 33574-2017 农业气象观测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规范
GB/T 33575-2017 农业气象观测数据处理规范
GB/T 33576-2017 农业气象观测数据报告规范
GB/T 33577-2017 农业气象观测数据共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