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2430-2022
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2-09-09 实施时间:2022-12-09


一、疫情防控组织
1. 养老机构应当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疫情防控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向上级疾控机构和社区报告疫情信息,并按照要求配合疫情调查和处置工作。

二、人员管理
1.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员工健康检查,发现疑似病例应当及时隔离并报告上级疾控机构。
2.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疫情防控意识和技能。
3.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发现疑似病例应当及时隔离并报告上级疾控机构。

三、环境卫生
1.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开展消毒和通风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确保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安全和卫生。
3.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水源管理,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食品安全
1.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和食品残留检测等环节的管理。
2.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卫生培训,确保老年人的饮食安全。

五、医疗卫生
1.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专业医疗人员,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和疾病筛查。
2.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六、应急处置
1.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30966-2014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
GB/T 32277-2015 养老机构建筑设计规范
GB/T 32278-2015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规范
GB/T 32279-2015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