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致死率极高的猪病,对猪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的传播,规模猪场在感染非洲猪瘟后需要进行复养评估。本标准旨在规范规模猪场感染非洲猪瘟后的复养评估技术要求,保障猪场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1. 复养前的准备工作
1.1 猪场应当制定复养计划,明确复养的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1.2 猪场应当对复养场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洁,确保病毒得到有效的清除。
1.3 猪场应当对复养场进行环境调整,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方面的调整,以保证猪只的生长和健康。
1.4 猪场应当对复养场进行检测,确保病毒已经被清除,可以进行复养。
2. 复养过程中的管理要求
2.1 猪场应当对复养场进行严格的管理,包括饲养、喂养、疫病防控等方面的管理。
2.2 猪场应当对复养场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测,确保病毒没有再次出现。
2.3 猪场应当对复养场进行隔离管理,确保病毒不会传播到其他场区。
2.4 猪场应当对复养场进行疫苗接种,提高猪只的免疫力,预防病毒再次感染。
3. 复养后的监测和评估
3.1 猪场应当对复养后的猪只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测,确保病毒没有再次出现。
3.2 猪场应当对复养后的猪只进行生产性能的评估,包括生长速度、饲料转化率等方面的评估。
3.3 猪场应当对复养后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成本、收益等方面的评估。
3.4 猪场应当对复养后的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和归纳,为今后的疫病防控提供参考。
相关标准
GB/T 19569-2004 猪瘟病毒检验方法
GB/T 19570-2004 猪瘟病毒灭活疫苗
GB/T 19571-2004 猪瘟病毒活疫苗
GB/T 19572-2004 猪瘟病毒血清学检验方法
GB/T 19573-2004 猪瘟病毒分离鉴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