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537-2009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发布时间:2009-02-12 实施时间:2009-03-01


旅游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

一、等级划分
旅行社等级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5A、4A、3A、2A、A,其中5A为最高等级,A为最低等级。等级划分主要根据旅行社的经营规模、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信誉度等方面进行评定。

二、评定要求
1. 经营规模: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年度营业额、员工数量等方面要求不同等级的旅行社有不同的要求。
2. 管理水平:旅行社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效率等方面要求不同等级的旅行社有不同的要求。
3. 服务质量:旅行社的旅游产品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要求不同等级的旅行社有不同的要求。
4. 信誉度:旅行社的信誉度、社会责任、合法合规等方面要求不同等级的旅行社有不同的要求。

三、评定程序和方法
1. 评定申请:旅行社可以向省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评定旅行社等级。
2. 评定审核: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对旅行社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评定。
3. 现场评定:省级旅游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旅行社进行现场评定,评定结果由专家组综合评定。
4. 评定结果公示: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将评定结果公示,并将评定结果报送国家旅游局备案。

四、相关标准
1. GB/T 14333-2011 旅游服务质量体系要求和评价指南
2. GB/T 25829-2010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3. GB/T 25914-2010 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4. GB/T 25915-2010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5. GB/T 25916-2010 旅游交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