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476-2010
地理标志产品 丹江口翘嘴鮊
发布时间:2010-04-08 实施时间:2010-06-23


一、产品名称和分类
1. 产品名称:丹江口翘嘴鮊。
2. 产品分类:鱼类制品。

二、质量标准
1. 外观要求:鱼体呈椭圆形,鳞片紧密,无明显伤痕和疤痕,鱼眼明亮,鱼鳍完整,无腥味。
2. 营养成分:每100克丹江口翘嘴鮊含蛋白质15克以上,脂肪2克以上,灰分1.5克以上。
3. 化学成分:丹江口翘嘴鮊的汞含量不得超过0.05毫克/千克,铅含量不得超过0.5毫克/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0.5毫克/千克,镉含量不得超过0.1毫克/千克。
4. 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总菌落不得超过1×10^5CFU/g,霉菌不得超过5×10^2CFU/g,酵母菌不得超过5×10^2CFU/g,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三、生产要求
1. 养殖水域:丹江口翘嘴鮊的养殖水域应为丹江口水库及其支流,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养殖管理:应采用科学的养殖技术,保证鱼类健康成长,不使用禁用药物和化学物质。
3. 屠宰加工:应采用卫生、安全的加工方法,保证产品的卫生质量。
4. 包装储存:应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虫、防污染的包装材料,储存温度应在0℃~4℃之间。

四、检验方法
1. 外观检验:采用目视法进行检验。
2. 营养成分检验:采用化学分析法进行检验。
3. 化学成分检验: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进行检验。
4. 微生物指标检验:采用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相关标准
GB/T 17238-1998 地理标志产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5009.15-2017 食品中汞的测定
GB/T 5009.74-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76-2016 食品中砷的测定
GB/T 5009.85-2016 食品中镉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