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881-2013
电力气象灾害等级
发布时间:2013-01-04 实施时间:2013-05-01


电力系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气象灾害是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规范电力系统对气象灾害的预警、应对和防范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DB42/T 881-2013 电力气象灾害等级标准。

该标准将气象灾害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和轻微。其中,特别严重等级指的是气象灾害对电力系统造成的影响极其严重,可能导致电力系统的瘫痪或严重事故;严重等级指的是气象灾害对电力系统造成的影响较为严重,可能导致电力系统的重大事故;较重等级指的是气象灾害对电力系统造成的影响较大,可能导致电力系统的局部事故;一般等级指的是气象灾害对电力系统造成的影响一般,可能导致电力系统的轻微事故;轻微等级指的是气象灾害对电力系统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对电力系统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不同等级的气象灾害,电力系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特别严重等级的气象灾害,电力系统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严重等级的气象灾害,电力系统需要加强巡视、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较重等级的气象灾害,电力系统需要加强巡视和检修工作,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于一般等级和轻微等级的气象灾害,电力系统需要加强巡视和检修工作,及时处理故障,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除了对气象灾害进行等级划分外,DB42/T 881-2013 电力气象灾害等级标准还规定了电力系统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内容,为电力系统的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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