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909-2013
政务电子地图数据规范
发布时间:2013-06-27 实施时间:2013-09-01
政务电子地图是政府部门为满足公众和政府自身需要而制作的电子地图,是政府公开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务电子地图数据规范是政务电子地图制作的基础,对于政务电子地图的制作、发布、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政务电子地图数据的制作、发布、管理和使用,包括政府部门、地图制作机构、地图数据提供商和地图数据使用者等各方。
1. 数据格式
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数据格式,如GB/T 17746-2008《地理信息数据交换格式》、GB/T 30970-2014《地理信息数据存储格式》等。
2. 数据内容
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应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行政区划、地名、地形地貌、交通、水系、土地利用、气象、环境等方面的信息,具体内容应根据地图制作的目的和使用需求确定。
3. 数据质量要求
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数据质量要求,如GB/T 21097-2007《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等。数据质量要求包括数据精度、数据完整性、数据一致性、数据时效性等方面。
4. 命名规则
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应采用统一的命名规则,以便于数据管理和使用。命名规则应包括数据集名称、数据集版本、数据集类型、数据集范围、数据集时间等信息。
5. 存储方式
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应采用统一的存储方式,以便于数据管理和使用。存储方式应包括数据格式、数据组织方式、数据存储位置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7746-2008 地理信息数据交换格式
GB/T 30970-2014 地理信息数据存储格式
GB/T 21097-2007 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
GB/T 12365-2008 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
GB/T 18309-2008 地理信息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