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078-2015
湖北省市(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发布时间:2015-06-23 实施时间:2015-12-01


城乡总体规划是指对城乡发展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规范湖北省市(县)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DB42/T 1078-2015《湖北省市(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该标准明确了湖北省市(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可行性、综合性、可持续性、公开透明性等。在编制程序方面,标准规定了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六个阶段,分别是前期调研、编制方案、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深化设计和编制报告。在编制内容方面,标准要求规划应包括城乡空间结构、城乡发展战略、城乡基础设施、城乡环境保护、城乡土地利用等内容。在编制要求方面,标准要求规划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可控性、可评估性等特点。在审批程序方面,标准规定了城乡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机构。

总之,该标准为湖北省市(县)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可持续性。

相关标准
GB 50137-2011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
GB/T 50198-2015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GB/T 50300-2015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GB/T 50301-2015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GB/T 50302-2015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