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123-2015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5-11-30 实施时间:2016-05-01
流动人员是指在单位内部或者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借调、交流、培训、派遣、退休返聘等原因而流动的人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记录流动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职称、考核、奖惩等信息的重要文件,是流动人员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要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建立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采用电子化管理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档案的保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档案的查询和使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档案的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借阅人员应当签署借阅协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档案的移交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移交人员应当签署移交协议,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人员应当签署销毁协议,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单位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
相关标准
GB/T 24300-2009 信息与文献——档案文件的电子化存储
GB/T 24301-2009 信息与文献——档案文件的电子化管理
GB/T 24302-2009 信息与文献——档案文件的电子化检索
GB/T 24303-2009 信息与文献——档案文件的电子化传递
GB/T 24304-2009 信息与文献——档案文件的电子化保存